晋中市城市集中供热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八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将集中供热专项规划主要内容纳入详细规划,预留集中供热设施的建设空间。地方法规 · 晋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