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条

有效

省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国家中医药标准化相关政策,建立完善本省中医药标准体系,推动中医药国家、国际标准建设。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