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水路交通条例/第六章 发展与保障第五十二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促进本行政区域内船舶运力发展的相关政策,扶持本行政区域内水路运输企业的发展。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