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办法/第三章 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和运输第十四条有效烟草制品专卖批发业务由烟草公司统一经营。省烟草公司可以根据市场、效益和消费者消费习惯,制定卷烟、雪茄烟的省内计划。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