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车辆停放管理应当坚持以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建设为引领,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协同、统筹规划、绿色发展、安全高效、智慧便民的原则。

地方法规 · 湖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