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职业院校应当加强产业人才需求调研,根据地方产业发展需求和自身专业特色,主动对接企业开展合作,为企业提供所需的课程、师资、技术等资源。

职业院校开展校企合作的情况应当纳入学校质量年度报告。

地方法规 · 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