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出租屋治安与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有效鼓励出租屋租赁当事人购买安全责任保险,鼓励保险机构提供出租屋治安与消防安全责任方面的保险产品和服务。地方法规 · 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