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信阳毛尖茶保护条例/第二章 品牌保护第十七条有效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下列行为:(一)伪造、擅自制造信阳毛尖防伪溯源专用标识;(二)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信阳毛尖防伪溯源专用标识;(三)为伪造、擅自制造信阳毛尖防伪溯源专用标识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帮助。地方法规 · 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