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市容和环境卫生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维护市容和环境卫生的意识。学校应当结合教育活动进行市容和环境卫生知识教育。广播、电视、报刊、政府网站等大众媒体应当安排市容和环境卫生方面的公益性宣传内容。鼓励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的管理人在广告设施、广告刊播介质发布有关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公益广告。地方法规 · 江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0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