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仰韶文化遗址保护条例第二十一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仰韶文化遗址的保护等级制定保护工作应急预案。地方法规 · 三门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