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本市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平等参与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市场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公开地方标准制定、修订的全过程信息,为外商投资企业参与地方标准起草相关工作、标准翻译以及标准国际化合作等提供便利和指导。鼓励外商投资企业代表参加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制定、修订与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地方标准,应当按照便捷有效原则采取多种方式征求外商投资企业的意见。

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