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市、区(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政府资金安排、土地供应、税费减免、资质许可、标准制定、项目申报、人力资源政策等方面,应当依法平等对待外商投资企业和内资企业,不得制定或者实施对外商投资企业的歧视性政策措施。

外商投资企业通过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土地出让、产权交易等活动。

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