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第三章 综合保护管理第三十二条有效在洱海保护管理范围内从事生物引种、驯化、繁殖的,应当进行科学论证和检疫,并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地方法规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