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第四章 生态保护核心区保护管理第三十三条有效生态保护核心区保护生物多样性,实施生态修复,建设生态廊道,拓展湖滨缓冲空间,保护和改善洱海生态功能。地方法规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