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城市绿地建设应当逐步完善绿地系统布局和结构,合理增加城市绿量,提升城市绿地品质,增强城市绿地生态、景观、游憩、文化、科教、防灾等综合服务功能。

地方法规 · 白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