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市绿化知识普及和城市绿地管理宣传,增强人民群众绿地保护意识。

每年四月的最后一周为本市绿地保护宣传周。

地方法规 · 白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