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对在城市绿化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