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

市和区、县(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有害生物疫情监测预报网络,编制有害生物灾害事件应急预案,健全有害生物预警预防控制体系。

禁止使用有病虫害的苗木、花草和种子进行绿化。苗木、花草和种子未经植物检疫机构检疫的,不得引进。

对绿化植物进行有害生物防治,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推广无公害防治措施,防止环境污染,保证生态安全。

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