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石望铸钱遗址保护条例第八条有效在石望铸钱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其形式、高度、体量、色调等应当与石望铸钱遗址的历史风貌相协调,其工程设计方案应当依法报批。石望铸钱遗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已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坟墓等,可能影响遗址安全、破坏遗址历史风貌或者污染遗址及其环境的,由阳春市人民政府制定具体方案,依法处理。地方法规 · 阳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