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藏族自治州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管理条例第十六条有效自治州、县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黄河流域农业、工业、城乡生活不可降解塑料使用的减量管控和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统筹固体废物收集、处置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对垃圾填埋场等易污染场所开展调查评估,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地方法规 · 海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