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农田防护林建设管理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七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盗伐农田防护林林木的,由市、县(区)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盗伐株数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树木,并处盗伐林木价值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滥伐农田防护林林木的,由市、县(区)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滥伐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可以处滥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张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