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农田防护林建设管理条例/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第十五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农田防护林全过程管理,定期开展调查监测。地方法规 · 张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