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第四章 服务与保障第三十三条已修改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民营经济投诉维权平台,完善投诉举报保密制度、处理程序和督办考核机制,公布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及时受理并依法处理投诉信息。支持建立民营经济组织律师服务团等公益性服务组织,开展法律服务。地方法规 · 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