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已修改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应当坚持公平竞争、扶持引导、完善服务、支持创新、保障权益的原则,持续优化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地方法规 · 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