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建设与设施保护第十一条有效在燃气发展规划确定的管道燃气覆盖范围内,应当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燃气发展规划建设管道燃气设施。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规划建设瓶组站、气化站等非管道燃气供气设施。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