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建设第十四条有效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明确海绵城市建设内容和指标要求。社会投资建设项目的项目申请报告应当包括海绵城市设施建设相关要求和内容。建设项目的规划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应当设置海绵城市建设专篇。地方法规 · 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