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建设第十二条有效海绵城市设施建设应当与城市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地方法规 · 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