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六枝河河道治理和基础设施建设,应当符合国土空间、六枝河岸线保护与利用等相关规划,符合城市防洪标准,维护堤防安全,保持河势稳定、行洪畅通。

地方法规 · 六盘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