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铁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九条有效铁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的地表水水质,不得低于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Ⅱ类水质标准;准保护区的地表水水质,不得低于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Ⅲ类水质标准。地方法规 · 岳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