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处置突发事件可能损坏城市绿化的,可以先行实施并及时告知园林绿化管理机构;造成绿化损毁的,园林绿化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督促采取补救措施。

地方法规 · 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