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三章 保护与管理第二十四条有效处置突发事件可能损坏城市绿化的,可以先行实施并及时告知园林绿化管理机构;造成绿化损毁的,园林绿化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督促采取补救措施。地方法规 · 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