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第二章 组织实施第十四条有效有关部门、人民团体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