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四章 设施管理第三十四条有效城市排水设施覆盖范围内的排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将污水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在雨水、污水分流区域,不得将雨水管网、污水管网相互混接,不得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推进海绵型道路与广场建设,扩大使用透水铺装,增强道路绿化带对雨水的消纳功能,减轻对城市排水系统的压力。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