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第四章 房屋租赁第二十二条已修改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签订书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4月17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