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中文English
滨州市社会心理服务条例

第二十二条

有效

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应当加强心理服务信息安全防护、个人信息保护,规范心理服务信息数据的收集、存储和使用,防止信息丢失或者泄露。

地方法规 · 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

本站文本分别转载自共产党员网党内法规库、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章库、生态环境部规章库、教育部规章库、文化和旅游部部门规章、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规章库、应急管理部规章库。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是两套规范体系,本站分库检索、不合并结果; 部门规章与规范性文件在法律和行政法规之下,也单独成库。

电子文本与法律规定的标准文本不一致的,请以标准文本为准。本站内容仅供查阅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问题请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