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条例/第三章 多元化解第二十九条有效依法承担行政裁决职责的行政机关应当将承担的行政裁决事项纳入行政权力清单,告知有关当事人申请行政裁决的权利,依法对与其行政管理活动相关的民事纠纷进行行政裁决。地方法规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