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推行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执法力量和资源,提高执法水平。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健全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落实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推进农村法律服务全覆盖。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强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健全乡村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维护乡村和谐稳定。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培育法治文化,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增强基层干部群众法治观念,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