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三章 建设管理第二十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海绵城市管控指标豁免清单管理办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受特殊地质、特殊类型等因素约束,不能落实海绵城市管控指标的项目,拟定建设项目海绵城市管控指标豁免清单,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属于海绵城市建设豁免清单类型的项目,对建设海绵设施不作强制性要求。地方法规 · 马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