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反餐饮浪费条例第十六条有效新闻媒体应当开展反餐饮浪费的公益宣传和舆论监督。禁止制作、发布、传播宣扬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等节目或者音视频信息。网络音视频服务提供者发现用户有违反前款规定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相关信息;情节严重的,应当停止提供信息服务。地方法规 ·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