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需要接入供热管网的,规划设计方案审批时,应当有供热主管部门参加审查。供热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编制的规划设计方案提出意见,明确供热分项设计技术要求。

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依据供热行业标准规范和供热主管部门提出的供热分项设计技术要求审查供热分项施工图。

地方法规 · 德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