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新建、改建、扩建道路计划确定后,道路建设单位应当及时通知并统筹协调供热企业做好供热管网的同步敷设或者改造工作。

地方法规 · 德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