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鼓励和支持智能车联网相关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的建设和发展。

智能车联网相关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制定实施相关团体标准和管理规范,反映合理诉求和建议,加强行业自律,提供信息、技术、培训等服务,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地方法规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