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智能车联网发展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智能车联网发展专家咨询机制,发挥专家对智能车联网发展涉及的技术、伦理、安全、法律等问题的研究咨询作用。地方法规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