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管理条例第十九条有效国家安全机关应当将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所采取的国家安全防范措施以及相关监管要求通报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上述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违反相关监管要求的,应当及时通报国家安全机关。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