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促进和保护外商投资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外商投资企业职工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外商投资企业应当为本企业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