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对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宣传,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地方法规 ·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