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第四章 保障措施第二十一条有效建立健全市、县(市、区)分级负担的网格化服务管理经费保障机制,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网格化服务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地方法规 ·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