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建立健全市、县(市、区)分级负担的网格化服务管理经费保障机制,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网格化服务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地方法规 ·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