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行政执法监督部门应当依托数字化监督管理平台,对行政审批与监督管理协同联动情况进行监督,并及时处理信息共享及推送认领、共同(委托)实施行政审批、行政审批事项联办、承诺内容核查等工作中的争议。

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