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有效

本市推进健康服务和健康产业融合发展,完善健康产业发展政策,促进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在健康服务领域的应用,提供多样化、差异化、个性化健康服务。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