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条例/第五章 健康服务第三十六条有效本市完善中医药健康服务体系,拓展中医药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将中医药适宜技术纳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防治,加强中医药健康养生文化的推广与传播,充分发挥中医药对提升市民健康素养的作用。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