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条例/第五章 保障与监督第四十条有效市医疗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中医药服务价格和服务成本动态监测机制,会同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中医医疗服务项目调整建议,动态调整中医医疗服务价格。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6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